《WS233-201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24令)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WHO 《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 662-2020 《GB 19781-2005 医学试验室 安全要求》 《GB27421-2015_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 《JG/T382-2012_传递窗行业标准》 《RB∕T142-2018移动式生物安全实验室评价技术规范(高清版)》 《RB∕T199-2015实验室设备生物安
世界卫生组织(WHO)早就认识到安全,特别是生物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性问题,因 此早在 1983 年就出版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Laboratory Biosafety Manual)第 1 版。该手册 鼓励各国接受和执行生物安全的基本概念,并鼓励针对本国实验室如何安全处理致病微生物制订 操作规范。1983 年以来,已经有许多国家利用该手册所提供的专家指导,制订了生物安全操作规 范。该手册的第 2 版于 1993 年出版。
2019 年 12 月底,武汉爆发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导致的肺炎,2020年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二版)》中指出实验活动暂按照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中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进行管理,有要求如下: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指出:“疫苗成功研制至少还要三个月。”李兰娟随后解释说“三个月”仅是初期研发的时间,比如培养疫苗株、检测和验证等,新型肺炎疫苗真正走向市场还有很长的路。漫长的研究进程,极易扩散传播的病毒,这就对广大研究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提出了更高更严峻的要求,因为目前除了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被感染的案例见诸报端以外,已经有研究人员,甚至是检验技师被感染的报道出现。
12月1日,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该部法律自1984年颁布以来进行的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其中对业内影响最为深远的一点或许要数GMP认证证书的取消: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制药质量关乎人们的生命安全,人民用药安全重于泰山,GMP更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准则,此时取消GMP认证又有着哪些深层次意义?